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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運健中心】菸害防制新法認知及電子煙的危害

主旨:​為強化縣民對菸害防制新法認知及電子煙的危害,請查照。
說明:​ 
一、宣導內容如下:
(一)全面禁止電子煙,供應者依菸害防制法處1萬元~25萬元,使用者處2千元~1萬元罰鍰。
(二)大專院校室內外全面禁菸,違反規定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2千元-1萬元罰鍰。
(三)幼兒園、托嬰中心、居家式托育場所室內外全面禁菸,違反規定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2千元-1萬元罰鍰。
(四)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,違反者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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