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為強化縣民對菸害防制新法認知及電子煙的危害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宣導內容如下: (一)全面禁止電子煙,供應者依菸害防制法處1萬元~25萬元,使用者處2千元~1萬元罰鍰。 (二)大專院校室內外全面禁菸,違反規定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2千元-1萬元罰鍰。 (三)幼兒園、托嬰中心、居家式托育場所室內外全面禁菸,違反規定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2千元-1萬元罰鍰。 (四)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,違反者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