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運動事務組】國立臺東大學體適能中心開放管理要點
國立臺東大學體適能中心開放管理要點
9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室務會議通過(99.11.10)
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中心會議修正通過(104.01.15)
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中心會議修正通過(105.12.27)
一、國立臺東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提升本校教職員工生之運動風氣並推廣健康與體適能的觀念,特訂定體適能中心開放管理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體適能中心由本校運動與健康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負責管理與維護。
三、開放時間如下:
(一)每學期第一至十七週,每週一至週五晚上17時30分至21時30分。
(二)場地若有其他用途時,另行公告。
四、國定假日、例假日、寒暑假、開放時間及收費標準另定之。
五、入場規定
(一)凡入場使用體適能中心相關設施者,須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(二)收費標準:依本校運動場館設施開放及管理要點辦理。
六、本中心教學及會員開放時間內進出或使用本中心者,均須辦理登記,並出示相關證件。
七、本校教師或學生因研究之需求,須使用本中心時應提出申請,經管理單位核准後方可使用,使用時間以教學使用時段為原則。
八、場館使用證之有效期限自繳費當日開始計算。不得假冒使用,如經察覺則予以沒收,概不發還,持證人於該年度內不得再申請辦證;如不慎遺失時,請即時掛失,並得繳交原申請費的十分之一,重新申請證件。
九、體適能中心使用規定:
(一)本場地單一時間最大容量為70名,使用人數超過70名時得進行總量管制,俾利活動空間流暢,以營造良好的運動環境空間。
(二)請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入場,須自備毛巾,場內嚴禁赤膊,嚴禁穿拖鞋。
(三)使用各項器材後,請歸回原位,並擦拭流下來的汗水。
(四)場內不得高聲喧嘩、場內吸煙、嚼檳榔,食物或飲料(礦泉水除外)不得攜入,以保持場內整潔衛生嚴禁攜帶寵物入內。
(五)高血壓、心臟病、氣喘病等慢性病患者,須經醫生同意,方可從事相關活動。
(六)器材操作或使用,應遵守相關規定,如因使用不當發生意外,由使用者自行負責。
(七)違反第一至第六款,得停止其使用,並報有關單位議處。
十、本要點經中心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