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運健中心】轉知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3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
主旨:檢送「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3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」競賽規程(如附件),歡迎踴躍組隊報名參賽,敬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起訖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10月2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整截止。
二、手續:
(一)採網路線上報名,參賽單位於上述期間輸入所屬學校帳號、密碼,即可進入系統開始進行球隊註冊及職隊員報名。
(二)完成後請列印職隊員清冊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後,連同運動員保證書(附件二)、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(如附件三)及報名費匯票,以掛號郵寄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(以下簡稱大專體總)企宣組,始完成職隊員註冊及報名手續。
(三)球員報名資格請依據本規程第八條規定辦理,如未依表格填寫清楚,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。
(四)每隊可報名職員人數至多8人,含領隊1人、總教練1人、教練至多3人(總教練、教練需具有中華民國籃球協會C級以上之籃球教練證照)、體能指導員1人、運動防護員1人、管理1人。
(五)每隊可報名隊員人數18人(含隊長)。
(六)球員不可兼任球隊職員。
(七)境外生:
1、境外生以工作簽證入臺者,不得報名參加。
2、報名時請輸入護照號碼,並將護照、居留證、簽證及前次國外學籍資料上傳至報名系統,俾利本會函請內政部移民署查核。
三、費用:每隊繳交競賽活動費新臺幣參仟元整。
(一)支票或郵局匯票抬頭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
(二)匯款帳號:0540-717-155224戶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銀行名稱:合作金庫臺北分行(銀行匯款代號0060545)
(三)請擇一方式繳費後將支票、郵局匯票或轉帳收據寄回大專體總企宣組收。
四、大專體總地址:10489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。電話:(02)2771-0300 分機35或47 傳真:(02)2771-0305
五、領隊會議之召開:
(一)領隊會議進行抽籤及賽程排定。
(二)請各參賽球隊派領隊或教練到場參加,未到者由主(承)辦單位代抽。
(三)到場參與領隊會議,非由該隊之領隊或教練出席者,不得提出異議及主場申辦權。
(四)在會議中每隊僅有一個表決權。未出席者,對於賽程及場地之排定,不得異議。
六、領隊會議核對參賽名單:
(一)領隊會議應核定各隊之參賽名單。
(二)領隊會議前一日開放修正名單,如需修正請電洽本會企宣組後,自行上系統修正。(系統將開放時間:上午10:00至當日18:00止)
(三)名單修正確認無誤後,請列印職隊員清冊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後,連同運動員保證書(附件二)、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(如附件三),以掛號郵寄本會企宣組存查。
(四)相關證明文件與提交系統不符者,喪失參賽資格。
七、各級組領隊會議時間另行文通知。
說明:
一、起訖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10月2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整截止。
二、手續:
(一)採網路線上報名,參賽單位於上述期間輸入所屬學校帳號、密碼,即可進入系統開始進行球隊註冊及職隊員報名。
(二)完成後請列印職隊員清冊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後,連同運動員保證書(附件二)、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(如附件三)及報名費匯票,以掛號郵寄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(以下簡稱大專體總)企宣組,始完成職隊員註冊及報名手續。
(三)球員報名資格請依據本規程第八條規定辦理,如未依表格填寫清楚,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。
(四)每隊可報名職員人數至多8人,含領隊1人、總教練1人、教練至多3人(總教練、教練需具有中華民國籃球協會C級以上之籃球教練證照)、體能指導員1人、運動防護員1人、管理1人。
(五)每隊可報名隊員人數18人(含隊長)。
(六)球員不可兼任球隊職員。
(七)境外生:
1、境外生以工作簽證入臺者,不得報名參加。
2、報名時請輸入護照號碼,並將護照、居留證、簽證及前次國外學籍資料上傳至報名系統,俾利本會函請內政部移民署查核。
三、費用:每隊繳交競賽活動費新臺幣參仟元整。
(一)支票或郵局匯票抬頭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
(二)匯款帳號:0540-717-155224戶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銀行名稱:合作金庫臺北分行(銀行匯款代號0060545)
(三)請擇一方式繳費後將支票、郵局匯票或轉帳收據寄回大專體總企宣組收。
四、大專體總地址:10489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。電話:(02)2771-0300 分機35或47 傳真:(02)2771-0305
五、領隊會議之召開:
(一)領隊會議進行抽籤及賽程排定。
(二)請各參賽球隊派領隊或教練到場參加,未到者由主(承)辦單位代抽。
(三)到場參與領隊會議,非由該隊之領隊或教練出席者,不得提出異議及主場申辦權。
(四)在會議中每隊僅有一個表決權。未出席者,對於賽程及場地之排定,不得異議。
六、領隊會議核對參賽名單:
(一)領隊會議應核定各隊之參賽名單。
(二)領隊會議前一日開放修正名單,如需修正請電洽本會企宣組後,自行上系統修正。(系統將開放時間:上午10:00至當日18:00止)
(三)名單修正確認無誤後,請列印職隊員清冊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後,連同運動員保證書(附件二)、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(如附件三),以掛號郵寄本會企宣組存查。
(四)相關證明文件與提交系統不符者,喪失參賽資格。
七、各級組領隊會議時間另行文通知。